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着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着共产党领导
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
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
目录
1 由来
2 规格
3 意涵
4 标准
5 使用
5.1 升降旗
5.2 使用场合
5.3 悬挂时间
5.4 管理部门
5.5 降半旗的规定
6 对侮辱国旗行为的处罚
7 其他称呼
由来
五星红旗原来被称为红地五星旗,是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亦简称“新政协”)从3000余件作品中选出,并在1949年9月27日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最终定稿。当时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第四点规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第一面五星红旗于1949年10月1日由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首次升起。
规格
国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五星两面相对。仅以旗杆在左面为说明标准。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宽高比3:2,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5颗。1颗大星居左,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4颗小星,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
将旗面对分为4等分长方形,左上方长方形上下10等分,左右15等分。
大星的中心点,在该长方形上5下5、左5右10之处。其画法为:以此点为圆心,以3等分为半径作圆。在圆周上定出5个等距点,其1点须位于圆之正上方。然后将此5点中各相隔的两点相联,使各成一直线。此5直线所构成外轮廓线,即为所需大五角星。五角星1个角尖正向上方。
4颗小星的中心点,第1点在该长方形上2下8、左10右5,第2点在上4下6、左12右3,第3点在上7下3、左12右3,第4点在上9下1、左10右5。画法为:以以上4点为圆心,各以1等分为半径,分别作4个圆。在每个圆上各定出5个等距点,其中均须各有1点位于大星中心点与以上4个圆心的各联结线上。然后用构成大星的同样方法,构成小五角星。此4颗小五角星均各有1个角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点。
意涵
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底上更显光明。大的那颗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象征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各族人民,也即当时的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只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象征着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
苏联国旗 (1923年-1991年)五星红旗的颜色,布局及内涵与苏联国旗相仿。
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982《国旗》“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最新版本为GB 12982-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983《国旗颜色标准样品》“规定了以棉布、丝绸、合成纤维织物为材质制作国旗颜色标准样品的尺寸、色度的技术要求。”最新版本为GB 12983-2004。
使用
1990年6月28日,第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国旗的使用,该部法律已经于1990年6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8号主席令公布,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升降旗
使用场合
在国旗法中,对国旗的使用场合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规定每日升挂国旗的场所或机构所在地包括: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入境机构、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在工作日升挂国旗的场所或机构所在地包括: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
另外,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外,也应每日悬挂国旗
悬挂时间
管理部门
在国旗法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国旗使用和升挂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国旗使用和升挂实施监督管理。
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降半旗的规定
国旗法中规定,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或者有重要人物逝世时,可以按照规定下半旗志哀。
下列人物逝世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时,以及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而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逝世时,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
其他称呼
在台湾和海外传统的华人社区,五星红旗也被常称为“五星旗”,他们认为,如果使用全称“五星红旗”会被视作带有亲共的意识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红色象征革命。 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 五角星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