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110是最直接的解决途径办法,因为校方没有扣留你证件的权力,所以你可以通过正当的手段给要回来!并向校方提出因证件被扣留可能发生的所有侵害到自己的事情的话必须负全责!如果你的态度不强硬,那事情就不会顺利进行下去。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得不让人,甚至把事情捅给新闻媒体,让舆论的力量来给校方施压!
不太同意楼上关于“自救行为”的观点。
自救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无法诉诸公力救济时,方可采用的手段。
而学校并未满足这一条件,换句话说,就算暂时扣押了挡案、毕业证、户口后,也完全可以申请公力救济,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学费,可是学校完全没有这样做,那么学校的行为就是侵权行为!
以下是对楼主问题的回答:
除非诉讼时效已届满,否则学校还是可以向你追讨学费和住宿费的,必要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诉诸法律。而你说的“第四年的住宿费,我们都在外地实习了,还照收不误”这一问题,假如你们实习期间,个人还有物品占用着学校的宿舍,那么学校向你们收取住宿费就是合理的。
另外,你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不能成为他们扣压你挡案、毕业证、户口的正当理由。你也有权起诉学校侵权,学校的行为给你造成损失的,你也可以要求赔偿。你说的“学校承诺分配工作也没有兑现”这一问题,如果你还有证据证明学校的这项承诺的话,那么你自己找工作所花的费用也可以视为你的损失之一要求学校赔偿。
我认为学校在授课过程中敷衍我们,没有让我们学到学校承诺的知识,有些必要课程甚至都没有讲解,给人的感觉学校不是以教书育人为目的,而是以骗钱为目的,而且存在乱收费现象,比如第四年的住宿费,我们都在外地实习了,还照收不误,综上述理由,我未交学费,毕业时学校以此为理由,扣押了一切挡案,包括毕业证,户口等!当时学校承诺分配工作也没有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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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的教学质量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考核。
2,你已教学质量为由拒不交费是违约行为。学校扣押你的证件属于自我救济行为。(好比:假如你想象纯净水很好喝,因此就要一瓶,然后喝了,觉得怎么这么像白开水?于是以不符合你的要求为由拒绝付款。此时,如果店老板向法院起诉,你认为你会赢吗?)
3,从1998年开始,毕业生都是双向选择,这是国家政策。
所以,要拿回毕业证书和档案,唯一办法就是按时交费。
否则学校不但可以起诉,还可以让你承担基于起诉而产生的诉讼费,滞纳金以及其他损失。
以上。
交学费呀!虽然学校这么做是违法的,但是现在的法律是穷人的法律对有钱人没用,打官司肯定输还花钱,还不如把学费给他。
向学校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一般是教育局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