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以前,是按照2007年公布个人所得税缴纳,起征点为2000元。
1、缴纳个人所得税,必须先扣社保费用,因此,以2500来缴纳。
2500-2000=500元,
那么按第一档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X5%-0=25元。
2、如果还加入加班费,那么:
2500+500-2000=1000元。
按第二档次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X10%-25=75元。
2011年9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缴纳:
扣除社保后,剩下2500元,但是2011年9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因此,2500元低于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当月发放工资的总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用纳税人当月工资总额(包括加班工资,你的500元加班费不能免税的)减去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费用扣除定额标准2000元(2008年3月起执行,以前是1600元/月)的余额,按你说的情况,你应交个人所得税=(2500+500-2000)*10%-25=75元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的应发工资总额,扣除个人交纳的五险一金后,在扣除可以抵扣的个人健康保险(每月最高200元)后,如果实发工资的总额超过3500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500元的金额不同,个税比率也会不一样。超过1500元以下,比率为3%,1500元到4500元之间,比率为10%,还要减去速算扣除数105元,以此类推。具体的比率可以看一下个所税税率表。
把你的工资减去五险一金之后,如果超过3500才需要缴税,具体计算方法可以使用个税管家app计算,是一个专业的个税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