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商法五十五条的规定,货物灭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
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计算。
前款规定的货物实际价值,赔偿时应当减去因货物灭失或者损坏而少付或者免付的有关费用。
鉴于你和货运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最好还是协商解决。你的货物如果投了保险有保险单的话,保险单上应该会有你的货物的保价和货物的估价。可以依据保单与其进行交涉。
另外,你手上怎么会没有任何单据呢,如果没有单据就算运到了到时候对方怎么提货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这个看你的货是多少价值,双方协商解决。
赔偿的依据是以你们的运输合同为准。
这可能涉及到国际买卖或运输问题,要具体详细说明,才能明白货运公司是否有责; 并看应该由哪个国际公约调整.
问问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