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是不能调解处理的,必须要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虽然嫌疑人是自首,现在被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也是强制措施,不影响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如果批准逮捕后,还应该将嫌疑人押进看守所,等待侦查、起诉、审判。所以不论是在公安局还是在检察院,就是A和受害人和解了,也不可能撤销案件,一样会按法律程序进行。
必需移交检察院做批捕决定.刑事案件不能调解.只有治安案件可以调解.A如果和受害者进行和解,受害人不Z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检方把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做出决定.如果检方认为证据不清,实事不明.补充侦察那暂且说无罪.只能说是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一年之后,公安机关要变更强制措施。所以,你的案子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公安机关认为应当取消取保候审措施,重新关押。
二、因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如不能擅自离开住地等,而被重新关押。
三、一年后,公安机关报一个在逃,就这样悬着。
四、撤消案件。
总之,取保候审期为一年,一年之后一定要有个说法,建议多找找公安机关,争取一年后消案。
广东胡律师:
定性为“寻衅滋事”并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就不存在A与受害方自己和解就可以把案子消掉的,公安机关把案子移交检察院后,检察机关经过侦查A属于证据不足才有可能说A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