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业主缴纳物业费是一种义务,这是必须履行的,除非有合同约定:因为某种物业不作为业主可以不(或暂缓)缴纳物业费,若无,业主必须按时按量缴纳;物业的不作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或者提请仲裁,物业返还物业费。不管业主因为什么原因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都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一旦物业服务公司诉诸法律业主100%败诉。
提请各位业主注意一个名词:“物业服务公司”换言之物业是有偿提供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物业费也是一种市场价格(现在执行的是“政府调节价”),物业公司拿出物价局的定价通知,我们业主可以把这两家单位(物价局)共同告上法院。
小区的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物业无权私自出售出租,已形成事实的所得收入应归所有业主所有,(和业主委员会有协议的除外)
记住:物业提供的是服务而不是管理,我们业主才是上帝
另:物业单独找单个业主签订单独协议时,一定不要签,要他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找业主委员会
如果单个业主签,最后他只要有2/3的业主签订的协议他就可以提请执行协议内容了,而有些业主还蒙在鼓里!特别是物业公司要求提价经常采用这种方法
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法院肯定是支持的,不过要是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行部分条款,可以要求他们整改(物业费也可以商量)
具体得看贵小区业委会和该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款项,一面之词很难给出个满意的答复哦.如果确实不行,可以由业委会出面跟这家物业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是换一家物业公司未必就合业主的心意.重要的还是由业委会出面和该物业公司沟通沟通吧.
既然起诉成功,那就说明法院从法律的角度认为物业公司对啊
小区内丢失过大量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责任不能全在物业公司,你可以自己上网查
部分停车位被租给外小区的人-----有规定说不允许吗?
大部分房屋南阳台都长毛,物业曾治理但又反复长毛------物业治理啦,可能是房屋质量问题,这是开发商的问题。最近几年总有天灾,你不能说国家有问题吧!
部分路灯坏了没有更坏------这应该是物业的问题
楼一解释的很清楚。楼二给了你们办法:)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