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法规规定哪些企业必须为职工买意外保险

2024-11-25 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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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商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即一般情况下不得强迫公民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特别的规定,其中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布,是仅次于宪法效力的法律。该法律所做的规定具有法律强制效力。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成为商业保险的一个另外原则,这使得建筑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成为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根据建设部有关的规定,笔者对建筑企业的意外伤害保险做如下简要说明:

  一、被保险人: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仅限于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不包括其他非危险作业以及不在施工现场作业的职工。

  二、保险费的负担:由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咐森念竣工衡困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四、保险金额: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五、投保时间: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春卖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六、保险索赔: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七、建筑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同时也要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双重保障。